1、人才落户:2020年5月1日起,苏州将实行最新的人才落户政策,包括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该条款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
2、积分落户:积分落户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申请条件: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补充证明途径为:申请人居住证第一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苏州积分落户的积分组成: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 附加分 减分项。
3、投靠落户:苏州各区投靠落户的申请条件、流程等有所不同,以下是市区(姑苏区、吴中区、园区、高新区、相城区)投靠落户的基本政策信息。
落户办理的基本流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