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贷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具体需要根据房屋情况来转,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一、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
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
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情况分类
(一)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二)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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