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的侵权责任怎么处理?
合同中的侵权责任,一般可以按照违约行为来支付违约金。我国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合同侵权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合同侵权与合同违约构成竞合,受损害方可以选择侵权之诉或者违约之诉。也即是二者选其一进行主张。如果提起合同违约之诉,就不能再起诉他人,而侵权之诉则可以同时对有过错的第三人提起诉讼;此外,侵权之诉还需要承担举证损害事实存在,对方有过错,过错行为与侵权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之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特殊情况下的侵权责任认定
1.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而且是在执行职务不当的条件下,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故意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由公职人员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不是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由他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2.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3.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三项:
(1)未将产品投人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侵犯,相关情况的认定,是需要由当事人通过举证的方式来提交受到侵犯的事实来由法院进行认定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