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备案的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去登记备案。
开发房商与预购人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后,预购房子的购房者就享有了房子采购的债务,但实际上房子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好的时刻搬运房子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子报价不断上涨的状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子卖给第三人,即呈现一房多卖的状况。
预售商品房合同签定后,预购方没有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赞同,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别人签定预售合同的,应确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合同的预购方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可确定后一合同有用,但预售方给前一合同的预购方造成丢失的,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商品房预售如何登记备案
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开发企业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并且在与承购人签订了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2、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时候需要商品房预售人申请去。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都是经过主管部门受理。并且是由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3、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
4、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有的房产公司,为了怕麻烦,一般都不允许客户在合同备案后进行变更,或者收取一些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