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满18岁可以结婚吗?
男女双方满18岁是不能登记结婚的。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二、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三、领结婚证资格要求是什么?
1、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双方必须都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近亲禁止结婚。近亲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双方都禁止重婚。
男女双方年满18周岁很显然是不满足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的,因此民政局是不会受理这一类的婚姻登记申请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虽然有提出将法定结婚年龄降低至18周岁,但是目前还没有正式的颁布和执行,因此还是需要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