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央产房”业主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由指定的经纪机构免费代办,并送到交易办公室审核。
2、由指定经纪公司负责寻求买方,撮合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
3、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4、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评估,经律师审核,缴纳保险,通过银行审核。5、银行放款。
6、办理权证过户。
7、权属转移。
8、物业交割。
出售央产房需要哪些材料
1、央产房买卖需要的资料有: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原件;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
2、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凭证原件;房屋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其他资料;
3、当央产房的新的产权证办理出件后便可到土地局办理城改房的过户手续了;材料:新产权证(原、复印件)、买卖契约、老土地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复印件);
4、若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土地登记委托书。
央产房可以出售吗
1、央产房的全称是“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指的是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职工根据国家发布政策,按照房改的成本价格或者标准价格购买的由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可以看做已购公房。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各部门、全国机关机构等等。
2、对于央产房来说,有些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无论是双方的哪一方,都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央产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不了解房屋是否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盲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房屋不能过户,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央产房想要出售只要有央产房的上市手续就可以将之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