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房屋,不管是一般的商品房还是这里所介绍的存量房,在出售时使用的合同都应该按照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规范来写。在正规的房产买卖合同中,如下的几项内容是我们必须要提及到的:
1、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地址的详细说明,房屋的面积以及每平米的售价。
2、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身份证信息、名字、电话等信息;
3、存量房交易的方式,是支付全款还是按揭贷款;
4、房屋交付时间,什么时候交付需要在买卖合同中明确写出。
怎样区分商品房和存量房
1、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2、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转移登记。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3、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至收件窗口申请。
2、受理岗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收件收据》;
3、审核登簿审核岗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缮证制证岗位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权属证书。
5、发证申请人至发件窗口取证。
法定期限为6个工作日(须公告的另加公告15天)。(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