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房以及销售购买时间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卖方交。
2、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者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的差额×20%;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税。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1%;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唯一用房,免征。卖方交。
3、契税: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2%税率征收;第三套及以上,按法定税率3%征收。买方交。
个人房产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