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
物业交割保证金不需要签订特别的合同条款,通常是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当卖方发生物业欠费的时候,物业交割保证金可以有效地保障买方的经济利益,因此,买房过程中要注意留存。作为买家,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
2、卖方
作为卖房的一方,要注意卖房交房前是否缴清各项费用,并且最好是留存各项费用已缴的票据凭证,方便买方核查,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为避免纠纷,原业主如尚有欠费未结清,应该结清之后将缴费情况告知买方,以免交易后期由此给自己带来的不便。另外,为了核定责任方,双方可在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3、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方验收无误后,双方都确定无误了,就要共同签署《物业交割单》,退还物业交割保证金,如发现现有未结清的欠费,则要求卖家补齐欠款。
物业交割保证金的交割方式是什么
1、T 1交割
是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资金交收与证券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 1)完成。目前我国的A股、基金券、债券等采用这种交收方式。
2、T 3交割
目前我国对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实行T 3交割交收方式。为了保证到期合约交割的顺利进行,要求在交割时客户交易账户必须留有足够交割的保证金。因此采取自最后交易日的前五个交易日起,以每个交易日10%的幅度,逐日递增。客户持仓保证金,直至最后交易日为止。这个时间区域称作交割保证金追加期,简称交割期。
附注: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月合约最后允许交易的交易日,规定为每自然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T 0交割
实时交易 并非股市的撮合交易,只要想成交就以现价成交,没有时间的限制 没有等待成交的被动的情况出现。当天不限次数,不用等到第二天,当天可以连续操作超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