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屋权,而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权是并不会过期,而有时间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工业和其他是50年,并且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算起的。
使用权到期后,政府完全可行使权,将土地无偿收回。相应的,业主也可行使权,将地上建筑物拿走。问题是,谁都知道“房随地走”,房屋权必然受到土地使用期限的牵扯,这是无法避开的。于是,业主对房屋的权还是无法落到实处。
两种处理方式浮出水面
当住宅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目前来看有两种模式,一是房随地走,政府补偿,即政府行使权,到期后收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按一定折旧给予补偿;二是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即按市场地价或一定折扣缴纳出让金,可以一次补交或每年收取。
种模式不符合保护私有产权的大方向,第二种可行性比较高。在实现资产 需求的情况下,业主通过补缴获得了续期。有偿续期是必然的。一方面,续期意味着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向土地者缴纳使用费或土地租赁费;土地价格仅包含了政府免费提供70年公共服务的贴现值,若要继续享受公共服务,就需缴纳公共服务使用费。
住房是有一定的年限的,房子到期后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继续得到房子的使用权和土地的使用权。这些行为需要受到法律规范,我们需要依法进行。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住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和两种方式浮出水面的内容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