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项补偿主要是指被拆迁的国家土地上的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通常以拆迁决定公告之日起当地的市场价格做为评估依据,最终房屋价值要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而定。对于市场价格,由于人们对此价格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差异,为公平起见,各地政府通常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价格规定,制定相应的房屋市场价格表,在遇到拆迁补偿时,主要以此为依据做为评估的参考价格。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各地在拆迁时通常会就这项费用确定具体的数额及计算方法,具体可咨询当地建设部门,或查询当地出具的标准,以此为计算依据。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项费用主要针对的是非住宅类运营性的房屋,各地对此的补偿标准不能统一,具体补偿数额一般是通过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关于此类补偿,各地标准不一,但这项费用并不具有强制性,是否给付还要视当地政策而定。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通常为了拆迁补偿的统一性和方便性,各地会依据市场价格来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数额还应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如果被拆迁人对此持有疑问,可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