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纷纷开展旧房改造工作,针对当地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国家政策,无锡市政府因地制宜制定了一系列的旧房改造规划,下面来了解一下无锡危旧房改造政策都有哪些。
为了缓解无锡当地改造安置房建设资源短缺的问题,对于旧房改造的安置逐步由政府集中建设向市场化安置转变,当前以货币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保障体系已逐渐建立。根据此项原则,在消化原有安置房源的基础上,引导被拆迁人通过市场途径购房,构建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体系。今后在市区范围内不再投资新建危旧房改造的安置用房,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并完善配套设施,尽快形成可入住的房源。
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家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机构,根据改造的实际情况协调组织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商,与危旧房改造相匹配,将此纳入被拆迁人优惠购房的项目库,并与其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优惠购房协议。而对于纳入项目的房源,当事人与开发商达成购房协议后,开发商应当再给予其一定比例的优惠。
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危旧房改造的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的,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内明确明确的签约搬迁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分下列情形给予货币化安置补偿、一次性补贴和优惠购房补贴:
1、对于选择货币补偿,不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的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
2、选择货币补偿,同时选择购买优惠购房项目库内商品住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的补贴,同时增加5%的优惠购房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
3、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自行购买优惠购房项目库以外商品住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的补贴,同时增加5%的优惠购房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
为了缓解安置压力,无锡市今后的旧房改造安置政策将主要以货币安置为主,这对于缓解中心城区人口压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通过适当地增加货币补贴,鼓励被安置人群进入市场购房,实现市场化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