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贫困证明可以评三等。三级贫困证明是指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据,并证明家庭确实贫困的证明。三级贫困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人群。
一级贫困是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人群。
二级贫困是指家居农村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家居城镇,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属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