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锦衣卫?历史上的锦衣卫是怎么样的?设立锦衣卫的目的是什么?下面知识库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锦衣卫历史简介
锦衣卫是明朝专有军政搜集情报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镇抚司专门处理诏狱。
锦衣卫设立的历史背景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驾驭不法群臣为目的,《明史·刑法志》记载:“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夺得帝位时,朱棣为了巩固统治又恢复锦衣卫。明初两代皇帝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锦衣卫的发展历史
洪武宣德时期
洪武十五年(1382 年),朱元璋设置锦衣卫。初始职能为三项:其一,守卫值宿;其二,侦察与逮捕;其三,典诏狱。此三项职能在一段的时期内并未设立供其稳定实施的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 年),朱元璋认为锦衣卫有滥用职权,依势作宠之态,便此时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将内外刑狱从锦衣卫职责中废除,交由法司处理。
明初, “ 胡蓝之狱” 、“ 郭恒案” 、“空印案” 多有锦衣旗校奉命活跃其间。
正统成化时期
此期锦衣卫的职权有所扩大。一些在朝廷中由宪司负责的事项逐步由锦衣卫处理。镇抚司由卫的下属独立于锦衣卫,权力扩大,可直接向皇帝上奏。
弘治正德时期
正德初期,太监刘瑾操握政权,将心腹布于朝廷各要位上,锦衣卫指挥使石义文也常对刘瑾阿谀奉承。随着刘瑾权势的进一步扩大,锦衣位不得不依附于东厂,厂卫格局形式发生变化。
在由钱宁治理卫事时,锦衣位权势再一次上升。
世宗嘉靖时期
锦衣卫权力鼎盛时期。此期的锦衣卫权力程逐步上升趋势,待陆炳执掌卫政之时,锦衣卫权力达到顶峰,卫权甚至超越厂权,东厂亦为之低头俯首。
隆庆、万历、泰昌时期
史书上对此期的锦衣卫人事变迁少有记载。以万历时期为例:万历初期,朱希孝为锦衣卫指挥使。其对权力的行使可谓规规矩矩,不扩大事态,严格遵守规矩,对事物的处理比较谨慎。万历十年,刘守为锦衣卫都督,其与东厂狼狈为奸,作威作福,虽对锦衣卫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了锦衣卫与东厂互利互惠、相互合作的局面。万历后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时非法羁押、长期监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时锦衣卫权力不及东厂之势。
天启崇祯时期
锦衣卫权力低于东厂,沦为其附庸。自万历年间,明朝的社会矛盾逐渐加深,朝廷分崩离析,大臣们结党自拥,大太监魏忠贤权倾内外。熹宗初期,刘侨为锦衣卫镇抚司指挥,因为人正直,“不肯献媚,不肯杀人” ,遵纪守法,魏忠贤便借势将其削馆免职。随后,田尔耕投靠魏忠贤,甘愿作其义子。其为人“阴险狡诈”,又因其“缉捕有功”升为锦衣卫都督。
崇祯初期,朱由检虽已拨乱反正,但社会矛盾一时并未消除。此期由董琨治理锦衣卫之事,此人急功近利,必究便被罢免。随后由吴孟明掌管锦衣卫,此人虽公正,但为不阿,行事时总观望东厂之态。崇祯末期,骆养性掌管锦衣卫。
锦衣卫的官职等级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
指挥佥事二人,正四品;
镇抚使二人,从四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户,从五品;
百户,正六品;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七品;
小旗,从七品。
下属有将军、校尉、力士,对外有参某某事、校令,另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如宪宗朝张渺正)。
锦衣卫的职责
锦衣卫首先是皇帝的侍卫亲军和仪仗队,由将军、校尉和力士组成。将军初名“天武”,永乐时改称“大汉将军”,选取体貌雄伟、有勇力者充任,作为殿廷卫士。校尉、力士拣选民间身体健康、没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卤簿、伞盖,力士举持金鼓、旗帜。
平日里没有朝会活动时,各卫亲军分别值守皇城四门,唯独锦衣卫将军在午门外昼夜守卫,总共100人。午门是宫城的正门,可见锦衣卫地位之高。
皇帝在奉天门(今故宫太和门)御门听政的时候,锦衣卫堂上官一员侍立在御座西侧,负责传旨。锦衣卫将军一百二十九人与千户二人、百户四人,分别守护在丹陛、御道、金水桥以及奉天门广场的各个门前。此外还有锦衣卫校尉五百人,排列在午门内外,负责鸣鞭及执掌仪仗。
每年正旦、冬至、万寿节三大朝会,锦衣卫与其他亲军一起承担侍卫和仪仗职责。仪仗队伍共有四千人余人,其中锦衣卫多达一千五百人。朝会期间距离皇帝最近的就是锦衣卫,随时侍奉左右,听候调遣。
每当皇帝因祭祀或巡游而出宫时,锦衣卫也要在驾前扈从。他们有的负责沿途巡视,有的负责在銮跸与京城之间传报消息,有的在驾旁侍骑,传奏御辇的起落。
锦衣卫的编制情况
明初军制为“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五千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四十八处。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历史影响
由于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管辖,朝中的其他官员根本无法对他们干扰,因而使得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朝廷官员的大案,并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员多畏惧锦衣卫。但是,锦衣卫的刑讯范围只针对官员士大夫,所以一般不会审讯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过正常的司法进行处理。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为,朱元璋下诏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他们的这项职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他设置了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可以直接逮捕和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了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通过指挥使转达,使锦衣卫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极致。
负责侦察、缉捕的锦衣卫官校称为“缇骑”。由于权力缺乏限制,他们为了邀功请赏而罗织罪名,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范围,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
另外,锦衣卫拥有特权,无形中令他们可胡作非为、贪赃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护,造成了社会的混乱不堪。所以说,明之亡于厂卫,是间接引起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