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以下是知识库小编整理的危险品运输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文一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信息及承运时间
车牌号: 司机电话: 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乙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 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3、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装货当天货物价格在运费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
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给甲方收货客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运费结算
货物运输完毕,甲方按实际到货数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缷货打款。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理委托人: 代理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文二
托运人 (甲方) :
承运人(乙方):
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 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 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 公斤,超出 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 货物安全保障:
1、 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
3、 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4、 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 运费结算:
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文三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0517-87618333 电话:
传真:0517-87611368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1、 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 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 货物起运地:
地址:
2、 货物到达地点: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淮安盐化工区李湾路18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 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 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 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 元/趟次计算,重量按照甲方装货重量承运(以不超载为限)。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