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简介
营业执照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办理流程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地税登记证
设立基本户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