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党组织:
我从学校毕业后便考入省法院工作,身边很多人都说我够幸运,有了铁饭碗。正是这种思想的灌输和些许的沾沾自喜,惰性渐渐产生,学习的劲头也淡了下来。回过头再看,学校的学习只是个开始,真正学以致用,并在学习中成长,是参加工作之后。多年的法学专业学习,让我对法律有所敬仰,立志以法律为职业,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走入到工作岗位,一切从头开始。忽然间接触大量不同案由、不同事实和法律关系的案件,我突然有了一种找不到学习方向的感觉。有时候想将不懂的问题全部都学会,有时候也会因感自己茫然无知而惭愧不已。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我体会到,在学习上不应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不需要设定过高的目标,要懂得从工作中、生活中学习,形成经常性的点滴学习模式。与同事间交往、接触各类案件等等,其实都是学习的过程,都能实现学习的目的。
曾经有一个当事人到我院来访,对裁判结果表示不理解,还反映裁判文书存在问题,我一人到大厅对其进行答复。以前都是和法官一起接待当事人,我只负责记录,此时此刻我要自己接待,心里很没底。该当事人的案件是土地承包纠纷,通过与其交谈,分析案情,以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我知道当事人走入了一个理解误区,但是想要将他的观点从错误思维中引入到正确角度上来,自己却力不从心。接待之后,总结刚才的经过,发现还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于是我跑到图书馆,以土地承包纠纷为主题,翻阅资料,学习判例,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这件事给我的触动很大,让我意识到,从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开始,走好每一小步,时间久了,知识储备就会跨越一大步。学习就是这样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在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学习如何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处理矛盾纠纷,则需要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沈阳某企业来我院对32个案件提出申请再审,该案为实际施工人携款逃跑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经合议庭审查认为发包人是否拖欠工程款的事实不清楚,原审判决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当的。农民工已经四年没有拿到拖欠的工资了,但如果进入再审,势必会使拖欠时间大大延长。我跟随合议庭的法官两次召开听证会,多次接待当事人,最终发包方同意保留对实际施工人的追偿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合议庭进一步协助该案的执行法院,将执行款切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作为合议庭中的书记员,我看到了法官身上所体现的公正,更感受到了法律所传递的温暖,是法官用心入情的工作,使看似冰冷的法律绽放出人性的光辉,温暖着百姓的心田。美国法学家格雷曾说过:当法院做出判决时,真正的法才被创造出来。
我是一名书记员。书记员作为法官的助手,通过记录和整理诉讼资料,最终将审结的案件形成完整的卷宗留存,而这一本本卷宗就是一段段法制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书记员担负着神圣的使命和责任。因此,如何做好一个书记员,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院干警,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学习政治理论,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信念不动摇;学习业务和职业技能,更新法律法规和法学观点理论的知识储备,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学习职业道德和社会良知,提高道德品质修养,净化个人精神境界。学习无所不在,学习无时不可。爱因斯坦和鲁迅都曾说过,人的差别在于业余时间。学习是终身的,远不限于学校或者工作的时间,充分利用好业余时间,就会有更大的提高。今后我愿与大家常交流学习的心得,共分享学习的乐趣,以实现更好地学习,更快地成长。
汇报人: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