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委xx年1-9月份主要工作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科学编制年度运行报告。客观实际地完成了201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并在摸清我区的发展机遇、存在的困难及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海口市及我区规划要求,科学撰写了xx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全面、客观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在完成年度经济运行报告的基础上,我委坚持每季度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完成201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相应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建议,切实为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当好参谋助手。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截至9月底,我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72个,总投资额227.8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37个,总投资额108.69亿元;工业项目13个,总投资额4.01亿元;旅游服务业项目14个,总投资额44.2亿元;农业项目4个,总投资额约2.3亿元;其他项目5个,总投资额约68.87亿元。今年立项、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较去年相比,项目个数增加11个,总投资增加1.8亿元,且多数备案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有望在年内可开工建设,将较好促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三)公务车车编管理。根据区领导专题会安排,我委牵头起草《海口市秀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经区委、区政府会议多次审议修改后,已定稿并按要求下发到相关单位。另外对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并依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及工作情况对区直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车编进行重新定编,相应的定编通知已下发至各单位。
(四)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与促进。根据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我委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协调促进工作。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指标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决定,分别由具体职能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我委主要负责协调和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对区内近两年备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回访,了解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并敦促企业积极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同时与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存在我区建设项目列入其他区、漏统和少报、部分项目征地拆迁款项没列入统计等问题。经我委和区统计局共同努力,目前已补统投资项目24个,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19.65亿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编报201x年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各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区经济、民生等要素,着重向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改造方面倾斜,最终汇总出41个政府投资项目上报市发改委,计划总投资额233041万元,其中201x年度计划投资107935万元。
(六)统筹城乡和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参与《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多次协同市发改深入乡镇开展调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申报城乡统筹示范实验区项目。
(七)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海发〔201x〕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办发〔201x〕20号)、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过节坚定不移纠正“四风”的通知》(海纪发〔201x〕30号)等相关文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针对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制定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审批流程。
(八)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前进村挂点帮扶工作,春节期间,我委深入挂点村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并为40家困难户赠送慰问品(油、米等生活必需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主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指导,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办理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提案件1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13件,代表满意率100%。其他“美丽乡村、洁净家园”、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五大工程”环境保护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项目备案管理,简化审批前置条件,精简审批流程,加强对项目后期建设的跟踪服务,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大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促进工作,确保负责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主要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查漏补缺工作力度及涉及征地拆迁资金未纳入统计等问题的协调工作力度,积极与业主单位对接,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镇域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依据《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申报镇域经济发展项目,促进中心镇建
建设尽快开展,加大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省、市政府资金支持。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服务型机关。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