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号一般不可以放在一行的开头。省略号,在汉语中的基本形式是位于中线的六个小圆点,占两个字的位置。而工具书和科技文献有时用三个小圆点,占一个字的位置。整段文章或诗行的省略,用12个小圆点表示,自成一行,占四个字的位置。
省略号前后的点号可有可无的不保留,如果有助于表达文意,可酌情保留。一般地说,句末点号保留,顿号不保留,逗号和分号是否保留看需要,看是否有停顿。避免在省略号前后同时保留两个点号,或前或后只保留最需要的一个,前面保留了,后面就不要再保留,反之亦然。
当省略号表示列举未完有所省略时,省略号的作用相当于“等”、“等等”、“之类”。用了省略号之后,就不必再用“等”、“等等”或“之类”;用“等”、“等等”或“之类”,也就不需要用省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