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历法一年有二十四个节气。节气分别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拓展资料:
二十四节气,是干支历中表示自然节律变化以及确立十二月建的特定节令。它最初是依据斗转星移制定,北斗七星循环旋转,斗柄绕东、南、西、北旋转一圈,为一周期,谓之一岁(摄提),每一旋转周期始于立春、终于大寒。现行的二十四节气是依据太阳在回归黄道上的位置制定,即把太阳周年运动轨迹划分为24等份,每15°为1等份,每1等份为一个节气,始于立春,终于大寒。
二十四节气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精华。二十四节气是上古先民顺应农时,通过观察天体运行,认知一岁中时候、气候、物候等变化规律所形成的知识体系,表达了人与自然宇宙之间独特的时间观念,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它不仅在农业生产方面起着指导作用,同时还影响着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