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是1953年-1957年。
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等主持制定的。早在1951年春,中央财经委员会即根据“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部署,着手试编第一个五年计划,1952年7月形成第二稿,即《1953年至1957年计划轮廓(草案)》。这个计划草案经过多次补充和修改,最后经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至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系统建设社会主义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