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于鸿毛重于泰山一词,出自于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
公元前110年,司马迁遵循了父亲的遗愿,开始了《史记》的撰写工作。在汉将李陵兵败投降匈奴后,司马迁因为李陵辩护,而获罪入狱。由于家里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赎人,结果司马迁受到了腐刑。受刑后,司马迁的心情非常痛苦,一度想死去。但他想到自己的著作还没有完成,于是强忍痛苦,坚强的活下去。出狱后,怀着满腔悲愤,坚持写作,终于完成了《史记》的写作。后来,司马迁在给老友任安信中,谈到了自己对死亡的看法。他认为,人本来就有一死,有的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死的比鸿毛还轻,这是由于死的原因不同而造成的。
后来人们根据司马迁的这句话,转化成轻于鸿毛重于泰山,比喻人生价值的轻重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