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套中央官制,建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
“三省”是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主要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查诏令,签署奏章。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其下设六部,共二十四司。
“六部”是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刑部、礼部、兵部、户部、工部。吏部负责全国官吏的任免、升降、调动等事务。刑部负责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礼部负责科举考试和外邦来往的事情。兵部负责兵将、军械、军令等军事事务。户部负责国家的户籍、田地、赋税等财政事务。工部负责营造工程屯田、水利、工匠等事务。
三省六部制代替了原来的三公九卿制,提高了决策的正确性和行政效率,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