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旗之通用尺度定为五种,各界酌情选用:长288厘米,高192厘米;长240厘米,高160厘米;长192厘米,高128厘米;长144厘米,高96厘米;长96厘米,高64厘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比2。左上方缀HS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于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开始征求国旗图案。1949年8月20日,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共收到了2992幅(一说为3012幅)国旗图案。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通过了以五星红旗为国旗的议案。1949年10月1日,第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由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首次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