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国既是出口国也是进口国。如是出口报关时贸易国是出口国;如是进口报关时是进口国。贸易国是指一个国家的进口货物与出口货物,按贸易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组统计,如甲国自乙国购进货物,或甲国向乙国出售货物,两国就互称为贸易国,对贸易国分组统计,可以反映我国对外贸易关系及对外贸易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确定贸易国的原则是:
1、属于我国与外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签订贸易协定的,以协议对方的国别为贸易国;
2、对资本主义国家(地区)的厂商成交的贸易,以成交厂商所在地的国别(地区)为贸易国;
3、通过我国驻港、澳地区机构与其它国家进行的贸易,如果能确定成交国时,即按实际成交国家统计。如果无法确定,可按港澳地区统计,对于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的货物和购买的货物,需按他们居住的所在国家(地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