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不是户籍。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通常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是不可更改的。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更改。
籍贯:
籍贯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登记填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弃婴等籍贯不详的,登记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登记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