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伯母是与父母交好的朋友的太太,即世交伯伯或叔叔的太太。世伯母与本家没有血缘关系,也不存在亲属关系,仅仅是因为父母与其交好,子女称呼父母的朋友为世伯、世伯母。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中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