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有人口是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户籍人口、外籍人口。“实有人口”管理机制是人一到辖区住下,一定要纳入“实有人口管理”,进行严密登记,并纳入信息查询系统。实有人口管理是指以派出所为单位,把实际居住的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未落常住人口人员、暂住人口以及境外居民人员全部纳入工作范围,加强登记管理,掌握基本情况,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预防违法犯罪活动。
户籍人口
所谓户籍人口,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在经常居住区内的户口登记机关登记为常住人口的人口数。
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户籍人口数一般是通过公安部门的经常性统计月报或年报取得的。在观察某地人口的历史沿革及变动过程时,通常采用这类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