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头上的点叫戒疤,俗称香疤。依谈玄《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然此并非佛制,且为中国所独有,并未见于其他国家。
指佛教徒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其行为根据或系起自于舍身供养之思想,或系为断除我执。受戒时燃戒疤又称‘烧香疤’,所燃香疤之数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夜、烧戒疤于手腕;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中说: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从此以后,新受戒的汉族僧人,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