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由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统筹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
2、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建立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
4、协调解决有关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
5、根据校(院)党委、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有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