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彩礼也叫聘礼,结婚购买三金当聘礼是非常常见的。彩礼这一习俗的历史非常悠久,在古代婚姻缔结需要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个程序,其中彩礼指纳采。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
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而且,依据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这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