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和姐夫属于姻亲关系。因婚姻或血缘与和人类个体结成的社会关系,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等亲属又称亲人或家人,其他则称为亲戚。中国亲属系统,传统以男系为核心,分亲属为宗亲、外亲和妻亲。亲属间,根据每个人的辈分、宗族、年纪与性别,而有特定的亲属称谓。
姻亲关系的终止:
姻亲关系因一方死亡,主体缺位而终止,这是不言而自明的。姻亲关系是否因作为其中介的婚姻当事人离婚而终止?对此有消灭主义和不消灭主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如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规定,姻亲关系可因离婚而终止。德国、瑞士规定:由婚姻而生的姻亲关系,不因该婚姻解除而消灭。姻亲关系是否因作为其中介的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而终止?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规定不终止的,有规定生存一方再婚前不终止,再婚后终止的,也有采任意主义、听凭姻亲双方自行决定的。日本民法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姻亲关系可因出于生存配偶的意思表示而终止。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姻亲关系的终止原因并无规定,按照民间习惯,离婚似应作为姻亲关系终止的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后是否继续保持姻亲关系,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