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一般常用的填写方式是按照户口本上的籍贯填写,与户口本上的籍贯保持一致。籍贯写到县或区一级即可,籍贯是指出生地,并不是现在居住的地方。即使之后户口迁出,籍贯也依旧不变。籍贯一般是从父籍,个别是从母系。
籍贯:
籍贯,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登记填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弃婴等籍贯不详的,登记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登记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本人实际籍贯与户口登记不一致、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或名称变动、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可以向公安部门申报变更籍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