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2年;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10年;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为6年。维修期限: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
报废灭火器需要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