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琳、於竹屋、於清言、於敖、于公等。
1、於琳:宋朝人。为本州防城保甲,尽忠职守。建炎初,陈通叛乱,於琳随浙东安抚使讨伐陈通,战败被俘,陈通欲刺面降之,於琳骂不绝口,宁死不屈而遭杀害。
2、於竹屋:明代的画家,他以擅长画墨竹而闻名于世。着有《画史会要》《明画录》。
3、於清言:南宋晋陵(今江苏省武进)人。嘉定年间(1208-1224)专画荷花草虫,独步一郡,世号“荷”,宁宗朝(1195-1224)以荷花障进,特旨授承节郎,浙西安抚司、计议官。
4、於敖:明朝人。正德年间进士。嘉靖年间,驻汾州,分守冀南。当时强宗内乱,胡虏外侵,军民慌乱不安,莫知所措。於敖指挥军民赶筑外城及四方堡垒,加强防御,盗贼不敢犯。官至巡抚都御史。
5、于公:西汉的丞相,是东海郡郯县人,曾任职县狱吏。传说他精通律法,以善于决狱而成名,不论案件大小,都认真审查。其生前平反了东海孝妇案,此故事对后世影响深远,为后人歌颂传扬,此外,此案件是关汉卿创作《窦娥冤》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