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记是行政公文要素标识之一。
公文要素标识包括: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的版记包括三项: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抄送四号仿宋字体。落款单位日期右空一字。
版记的注意事项:
1、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中间部分的分隔线用细线。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的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后加印发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