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团员证,返回原入团学校内,联系学校团支容部书记;在校团支部书记的引领下,查找档案;团员证交团支部书记审验团籍注册情况,如有遗漏注册需补交团费后注册,直至离开原学校时间;填写组织关系接转,并加盖团支部章;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交现读学校接受。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转出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