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质审核包括:户口归属;纳税证明;社保;贷款记录;名下房产。
符合购房条件,出具资质审核通知书。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一段时间内(各个地区不同)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
(7)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非本市户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其他必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