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服务期满愿意留在基层的“西部计划”大学生且岗位考核取得合格以上等次的,由现服务所在地市(州)、县(市、区)团委、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就地就近安置到乡镇、街道等事业单位就业,不再统一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原则上于服务期满当年年底前完成。
服务期满安置就业的,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对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服务期间要求继续升学深造或被其他岗位录用的,服务单位及县(市、区)团委应予以支持。学习期间或被其他岗位录用的不再保留志愿者身份,学成毕业后,重新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