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过年不可以放烟花爆竹,在公安“一网通办”、掌上派出所、晋治安等服务平台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五禁”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购买、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主动上交私存的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检举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对在清查中发现的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并一追到底、追根溯源,坚决查清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依法从严打击。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开展社会面清查收缴,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库房、封闭院落、废置养殖场、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及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