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第二章第11条,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客户回访工作,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账户开通前完成回访,并以适当方式予以留痕。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客户身份;客户委托他人代理开户的,应向客户确认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确认客户已阅读各类风险揭示文件并理解相关条款;确认客户开户为其真实意愿;提醒客户自行设置和妥善保管密码;确认客户开户方式。所以,证券开户要回访。
并且证券公司在投资者开户时,要与客户明确约定客户名称、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的变更方式,并在变更时重新核实客户身份真实性。证券公司也要及时、准确、完整地为每个客户单独建立纸质或者电子档案,妥善保管客户档案和资料,为客户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