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打欠条的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借条未发生实际借款事实,借款行为不属实;如果借条的款项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间的债务就不属于借款行为;如果借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事务,夫妻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