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33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普通程序收取240元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收取120元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33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普通程序收取240元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收取120元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