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果发现信息板上显示前方某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按照信息板上的要求减速行驶,或者在就近的出口驶出高速公路。
就近没有出口时,应提高警惕,降低车速,在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下,稳妥地避让、绕行,通过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
通过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时,不要停车围观,否则不但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和交通民警勘察现场,而且会增加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