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预约;2、受理,受理人员应当核对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证明;3、符合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将申请登记的事项记入不动产登记簿;4、领取房产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