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十五年工龄的职工被用人单位无过失性的辞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因为破产重整辞退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十五年的要支付十五个月的工资。此处的工资是指职工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