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表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
扩展资料: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3、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