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到实际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
3、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派出所领取证件。
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1、申领和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人民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人民币。
2、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应在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特殊原因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