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分别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在申请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有的男女因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最终也是不会予以结婚登记,自然无法成为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即使双方已经举行了结婚仪式,也是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