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高度残疾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所有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身体高度残疾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所有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